1. 保險當事人
保險人(Insurer):通常指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收取保險費。
被保險人(Insured):對貨物具有保險利益的主體,如貨主(賣方 / 買方)、托運人、收貨人等,享有索賠權(quán)。
投保人(Applicant):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支付保險費的人,投保人通常就是被保險人,也可由第三方代投。
2. 保險標的與保險利益
保險標的:以海上運輸?shù)呢浳餅楹诵?,包括一般商品(如電子產(chǎn)品、紡織品)、大宗商品(如煤炭、鐵礦石)等,但違禁品、走私貨物等不在承保范圍內(nèi)。
保險利益:被保險人需對貨物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如所有權(quán)、占有權(quán)、預(yù)期利益),否則保險合同無效。例如,F(xiàn)OB 條款下,貨物越過船舷后風險轉(zhuǎn)移給買方,此時買方對貨物具有保險利益,應(yīng)由買方投保。
3. 保險責任期間
海運貨運保險的責任期間通常遵循 “倉至倉條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W/W Clause)”,即保險責任自貨物離開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直至到達目的地收貨人的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 / 分派 / 非正常運輸?shù)钠渌麅Υ嫣幩鶠橹埂?/p>
若貨物未抵達上述倉庫,責任期間以貨物在目的港卸離海輪后60 天為限(集裝箱貨物通常為 15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