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堰打撈法。當船沉于水深較小的水域時,可筑堰于沉船的周圍,抽出堰內(nèi)的水,將沉船封補或修復,再灌水將船浮起后拆除圍堰。
充氣排水打撈法。是向沉船艙內(nèi)打入壓縮空氣而排出水體,使沉船浮起。
潛水技術分為非飽和潛水技術、飽和潛水技術。1957年美國海軍潛水專家邦德首先提出飽和潛水理論,飽和潛水相比于非飽和潛水具有下潛深度大、停留時間長、作業(yè)效率高的特點。在飽和潛水條件下,潛水員離開飽和艙到水中某一深度進行潛水作業(yè),然后返回飽和艙,這種方式的潛水成為飽和巡回潛水(簡稱“巡潛”),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重視,因為飽和潛水是當今世界上潛水技術的成果,是目前人類直接向深海進軍的手段。
1.水下打撈時改變你的呼吸頻率,不同于陸地上自然呼吸(約吸2秒吐2秒),需改為腹式呼吸,并減少呼吸頻率,在路上要多做練習到形成條件反射。 2.保持深吸慢吐的水中漫游,水下打撈時采用10~30秒深吸來強迫橫膈膜下降,水下打撈使氧氣能深入深層組織達成氣體的有效交換,切勿使用胸式呼吸,保持細水長流式吐氣,深吸慢吐時切記不可憋氣、強忍,一切以舒服為原則。 3.水下打撈在水中雙手不要亂動劃水,這樣容易浪費體力和空氣。 4.水下打撈在水中隨時保持中性浮力,避免虛耗體力和空氣。
制定沉船沉物打撈清除條例已經(jīng)變得十分必要。為此,交通部委托海事局起草了《沉船沉物打撈清除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共分為九章,即:章―總則,第二章―一般規(guī)定,第三章―打撈清除責任,第四章―從事打撈清除的單位和人員,第五章―打撈清除的實施,第六章―打撈清除的保障,第七章―監(jiān)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責任,第九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