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開制度”
身份不明、證件不齊或有虛假嫌疑的,不予開啟。
無法確認房屋財產權歸屬的,不予開啟。
處于節(jié)假日之中的單位一般不予開啟。
無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姓名的保險箱,文件柜不予開啟。
發(fā)生爭議處于司法程序尚未被法律文書確認權屬的,不予開啟。
被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不予開啟。
來路不明的一切車輛,不予開啟。
酒后神志不清,正處于發(fā)作期間的精神病患者,癡呆病人要求開鎖的,不予開啟。
來路不明的文件夾,密碼箱,不予開啟。
犯罪分子欺詐或暴力威脅開鎖的,在機智保證自身的情況下,開鎖不予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