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內用于接送旅客的車輛通常被稱為“擺渡車”。這種車輛通常是一種小型巴士,用于在機場內接送乘客,例如在候機樓和遠機位之間、航站樓和停車場之間、機場出發(fā)層和附近車站之間等短途接送。此外,有些機場也會使用通訊車或地勤車等不同類型的車輛來提供接送服務。
汽車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租賃經(jīng)營人將租賃汽車(包括載貨汽車和載客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jīng)營方式。汽車租賃的實質是在將汽車的產(chǎn)權與使用權分開的基礎上,通過出租汽車的使用權而獲取收益的一種經(jīng)營行為。
承租人在車輛輛正常維修、保養(yǎng)、年審和保險由汽車租賃公司負責。因承租人延誤車輛的保養(yǎng)或年審,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全部責任。
在租賃期內,承租人要按《車輛使用手冊》操作及保養(yǎng)。在出車前,必須作常規(guī)檢查,如機油、剎車油、冷凝水、輪胎氣壓和燈光等,若發(fā)現(xiàn)問題,須速送租車公司指定的維修點維修,否則后果自負。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有義務妥善保管好,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車及其有關的證件,保持車身清潔直到歸還租賃公司為止。如有遺失應即時通知租賃公司及有關部門。
租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為了盡可能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chǎn)生不必要爭議,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