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泛指婚齡男女以夫妻名義在經(jīng)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愿長期結合。根據(jù)雙方身體條件、工作能力、結婚觀念、歷史文化而產(chǎn)生的夫妻關系,應取得醫(yī)學、倫理、民法等層面的認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產(chǎn)生活并組成家庭的一種社會現(xiàn)象。男女自愿結合在一起,互相接受互相依靠,婚姻應與社會人口變化、歷史文化相適應。
1. 學習繼續(xù)工作,保護你和你的配偶作為一對夫婦的隱私。
2. 保持活著的早期浪漫的心墜入了情網(wǎng),而面對理性的現(xiàn)實,隨著時間的流逝。
3. 夫妻之間要有共同的愛好,這樣會增加共同語言,以防在長期共同生活的過程中厭倦彼此,對對方產(chǎn)生不理解。
托爾斯泰說過“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樣的,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幸福的家庭的共性就是,擁有以下的東西:
童心:其實只有童心未泯,青春才會永駐,愛情才可歷久彌新,所以能多保留一點天真、單純、多擁有一點愛好、好奇心。在外面盡管當“正人君子”,可回到家,大門一關就當個大孩子。
時隔9年后,研究人員再次走訪這些當年接受調查的夫妻。在比對兩次調查結果后研究人員發(fā)現(xiàn),婚齡7年時就已對婚姻感到厭倦的夫妻在婚齡16年時對婚姻的滿意度更低;而那些當年并未對婚姻產(chǎn)生厭倦感的夫妻在9年后對婚姻不滿意的程度低于前一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