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新增經營項目是后期公司發(fā)展主營業(yè)務的,在進行公司經營范圍填寫時,需要將該經營項目填寫在經營范圍中的事項;
2. 公司新增經營項目涉及相應行政許可審批的,如果是前置行政許可,需要在取得相應的許可證明之后,方可進行相應的公司經營范圍變更。如果后置行政許可,則完成公司經營范圍變更后,及時進行相應的行政許可申請;
3. 分公司增加經營范圍的。如果分公司增加的經營項目總公司沒有的話,還需要現變更總公司的經營范圍,才可以進行分公司經營范圍的變更;分公司經營范圍不能超過母公司;
4. 公司新增經營項目對公司注冊資本有限制要求的,需要先辦理公司注冊資本變更,才可以進行公司經營范圍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