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處理設備潤滑油的代用原則
通常像生活污水處理設備這類機械設備在使用中為了是設備能夠保持良好的操作性能,是需要經(jīng)常性對其進行潤滑工作的。在正常情況下設備所使用的潤滑油是不允許出現(xiàn)代用的,不過如果存在特殊情況需要代用的話則需要遵循以下原則才行。
1、盡量用同類油品或性能相近、添加劑類型相似的油品。
2、所選潤滑油的黏度要相當,以不超過原用油黏度的±25%為宜。一般情況,可采用黏度稍大的潤滑油代替。
3、在選擇代用潤滑油的過程中質量以高代低,即選用質量高一檔的油品代用,這樣對設備潤滑比較可靠,還可延長使用期,經(jīng)濟上也核算。在我國,過去由于油品不多,不少工礦企業(yè),在代用油質量上都習慣以低代高,這樣做害處很多,應當改變。
4、選擇代用油時,要考慮環(huán)境溫度與工作溫度,對工作溫度變化大的機械設備,代用油的黏溫特性要好一些,對于低溫工作的機械,選擇代用油傾點要低于工作溫度10℃以下。而對于高溫工作的機械,則要考慮代用油的閃點要高一些,氧化穩(wěn)定性也要滿足使用要求。
在此提醒大家除非存在一些必要情況,否則是不要出現(xiàn)有代用潤滑油的現(xiàn)象。同時在我們使用設備的過程中還需要對其設備做好一定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以此保持設備長時間使用中的正常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