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各區(qū)辦學許可辦理所需材料解讀
太原各區(qū)辦學許可辦理所需材料解讀
太原各區(qū)辦學許可辦理所需材料解讀
-------太原辦學許可所需條件------
1、地址不能是民宅面積在200以上
2、需要相關科目的老師各一位
3、需要成立董事會且不可有親屬關系
---------太原辦學許可所需材料-------
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yǎng)目標、辦學規(guī)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太原各區(qū)辦學許可辦理流程---------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xié)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