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是指鋼筋混凝土用和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用鋼材,其橫截面為圓形,有時為帶有圓角的方形。包括光圓鋼筋、帶肋鋼筋、扭轉鋼筋。鋼筋混凝土用鋼筋是指鋼筋混凝土配筋用的直條或盤條狀鋼材,其外形分為光圓鋼筋和變形鋼筋兩種,交貨狀態(tài)為直條和盤圓兩種。
光圓鋼筋實際上就是普通低碳鋼的小圓鋼和盤圓。變形鋼筋是表面帶肋的鋼筋,通常帶有2道縱肋和沿長度方向均勻分布的橫肋。橫肋的外形為螺旋形、人字形、月牙形3種。用公稱直徑的毫米數表示。變形鋼筋的公稱直徑相當于橫截面相等的光圓鋼筋的公稱直徑。鋼筋的公稱直徑為8-50毫米,推薦采用的直徑為8、12、16、20、25、32、40毫米。鋼種:20MnSi、20MnV、25MnSi、BS20MnSi。鋼筋在混凝土中主要承受拉應力。變形鋼筋由于肋的作用,和混凝土有較大的粘結能力,因而能更好地承受外力的作用。鋼筋廣泛用于各種建筑結構。特別是大型、重型、輕型薄壁和高層建筑結構。
鋼筋的檢驗首先要檢查鋼筋的標牌號及質量證明書;其次要做外觀檢查,從每批鋼筋中抽取5% ,檢查其表面不得有裂紋、創(chuàng)傷和疊層,鋼筋表面的凸塊不得超過橫肋的高度,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的允許和偏差,鋼筋每一米彎曲度不應大于四毫米;接下來力學性能試驗,每批若小于60噸則從中抽取2根,每根截取兩段,分別做拉伸和冷彎試驗。在截取試件時應除去鋼筋兩端100-500MM,在截取試件大于60噸還需在取相應的鋼筋。如果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要求,則從同一批中另取雙倍數量的試樣做各項試驗。如仍有一個試樣不合格則該批鋼筋為不合格,熱軋鋼筋在加工過程中發(fā)生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機械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象,應進行化學成分分析和其它專項檢驗。
鋼筋加工一般要經過四道工序:鋼筋除銹;鋼筋調直;鋼筋切斷;鋼筋成型。
當鋼筋接頭采用直螺紋或圓錐螺紋連接時,還要增加鋼筋端頭鐓粗和螺紋加工工序。
(1)以另一種鋼號或直徑的鋼筋代替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的鋼筋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應按鋼筋承載力設計值相等的原則進行,鋼筋代換后應滿足規(guī)定的鋼筋間距、錨固長度、最小鋼筋直徑等構造要求。
以高一級鋼筋代換低一級鋼筋時,宜采用改變鋼筋直徑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變鋼筋根數的方法來減少鋼筋截面積。
(2)用同鋼號某直徑鋼筋代替另一種直徑的鋼筋時,其直徑變化范圍不宜超過4mm,變更后鋼筋總截面面積與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截面面積之比不得小于98%或大于103%。
(3)設計主筋采取同鋼號的鋼筋代換時,應保持間距不變,可以用直徑比設計鋼筋直徑大一級和小一級的兩種型號鋼筋間隔配置代換。